骑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是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负责任!昨晚,扬州市交警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扬剑2号”夜查集中统一行动,查获不带头盔的电动车骑手还真不少。
晚上七点半,扬子江路和开发路交界处的非机动车道上,电动自行车川流不息。交警在这里设卡检查,不一会功夫,就拦下不少不戴头盔的电动车骑手。
根据规定,不戴头盔首次处罚20元,第二次罚金50元。
据了解,从4月21日起,扬州市警方开展“扬剑2号”行动,在全市范围内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闯红灯、违法带人以及不戴安全头盔等10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共查处违法行为七万多起,其中,不戴安全头盔达到两万三千余起。
(《零距离》记者/范涤青 裴恒峰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