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22日),记者从扬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从2023年1月1日起,具有扬州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持证人(以下简称优待证持证人),将享受在扬州免费乘坐公交、免门票游园优待政策。
据了解,优待证持证人凭“优待证+身份证”,在扬州市域范围内免费乘坐公交;免门票参观游览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景点,园中园和园内收费服务项目除外。在免费乘坐公交,免门票游园时,优待证持证人需要同时持有优待证和身份证配合查验。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敏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