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农村(社区)聚餐点建设服务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据了解,此项标准由泰州主导起草,将于9月23日正式实施,也是全国首部农村(社区)聚餐点建设服务省级地方标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群众自发组织、在餐饮服务单位以外场所举办的集体聚餐活动数量多、规模大,但存在加工场所不固定、设施设备简陋、操作流程不规范、食品原料采购渠道杂、加工制作人员流动性大等风险隐患,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涉及面广、影响大。
为此,泰州创新启动实施阳光惠民系列工程,建成农村集体聚餐“阳光宴会厅”200多家。泰州在创新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总结建设经验,凝练标准化建设成果,在《农村(社区)聚餐点建设规范》《农村(社区)聚餐点服务规范》两个泰州地方标准的基础上起草了省级地方标准,推动市政府发布《泰州市农村(社区)集体聚餐“阳光宴会厅”建设三年规划》,用标准来划好农村聚餐的标线,让农村聚餐更标准、更阳光、更安全。
《农村(社区)聚餐点建设服务规范》明确规定农村(社区)聚餐点的选址、场所内部设置、设施设备、人员及管理制度、申报管理要求、餐饮服务要求、安全与应急处理等内容。专家表示,此项标准凝练了泰州先行先试的经验和做法,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可复制性。
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汉刚表示,该项标准是基于泰州农村集体聚餐“阳光宴会厅”的建设实践发布的省级标准,将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集体聚餐点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江苏广电泰州中心站/薛苏阳 通讯员/陈蓝生 编辑/徐金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