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19日)上午,南京江宁警方通报了一起盗窃案。嫌疑人偷东西被受害人发现,竟提出“有偿归还”。
7月29号晚上7点多,南京江宁公安分局湖熟派出所接到辖区市民李先生的报警,称同事偷了自己手机不愿归还。
民警到达现场后,李先生讲述了事情的警官。当天下午6点多,他在单位停车场遇到了同事王某,王某上前来和他说话。当时李先生手上提着东西,又要开后备厢,王某就主动帮忙开后备厢,开完后备厢后王某便离开了。
等李先生拿完东西准备进单位时候发现,放在裤子口袋里的手机不见了,借同事手机拨打自己电话,发现手机已经被关机了。李先生回忆了一下,下车之前手机还在口袋里,这短短的时间里,也就和王某接触过,他询问王某是否捡到自己手机,王某表示没有。李先生便去调阅了单位的视频,发现确实是王某趁着帮忙开后备厢时偷拿了自己放在口袋里的手机。
这下证据确凿,李先生再次找到王某要求其归还手机,没想到王某理直气壮地表示手机是自己捡的,要想拿回手机就得给相应的报酬,李先生一气之下选择了报警。
看到民警后,王某交代,当天看到李先生的手机露在口袋外面,心生歹意,趁着上前搭话的机会偷了李先生的手机。目前,王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零距离》记者/谢炜 编辑/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