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种名为“空中比特币”的数字货币投资项目逐渐兴起。今天(3月24日),记者获悉,近日,江都法院受理了一起因“空中比特币”引发的保证合同纠纷。一次在饭局中,曹阿姨与昔日同学阿芳再次相遇,二人聊得甚欢,还互相添加了微信好友。
阿芳在微信中向曹阿姨推销起了“空中比特币”投资项目。她解释,“空中比特币”项目投资的客户很多,公司主要通过智能交易系统低买高卖比特币赚取利润,风险低,收益稳定。“我也是这个俱乐部的业务员之一,我的上线还有客户经理,我已经介绍了不少客户。”阿芳向曹阿姨介绍起了公司内部情况。阿芳说,投资人的收益主要是静态收益,通俗说就是固定分红,每个月起码能获得几千元的提成。“一个身份证最多能投资31单,这个投资项目现在很火爆。”阿芳称,把钱交给他们,俱乐部可帮助投资比特币,公司的智能分析系统可以实现低买高抛获取利润,每年的理财回报率都很高。
和家人商量后,曹阿姨决定从自己“小金库”中拿出14万余元进行投资。从那以后,由阿芳代其买进卖出,曹阿姨先后买进31单,正式投资了“空中比特币”项目。
起初几个月,和阿芳描述的一样,到了可提现的日期,曹阿姨账户上能准时收到数千元的收益。“我算了下,收益每个月都在10%以上。”可好景不长,几个月之后,曹阿姨无法获得收益了,收回本金也遥遥无期。曹阿姨迅速赶往南京寻找阿芳。见面后,曹阿姨提出,当初承诺的半年回本,可现在自己只收到五六个月的分红,本金也不知去向。曹阿姨认为自己可能落入了投资骗局,阿芳辩称,“既然是我介绍担保的,人不死账不烂,肯定会把本金还给你的。”
阿芳表示,自己经济状况一般,只能分期偿还投资款。就这样,直到去年5月,阿芳陆续归还了6万6千余元,还欠8万2千余元没能归还。在南京当地公安局,曹阿姨和阿芳取得了联系,催促其见面商谈还款事宜,可阿芳以各种理由不见面,最后连电话也不接听。
曹阿姨一纸诉状递交至江都法院,希望法院责令被告立即归还本金8万余元。近日,鉴于原、被告双方是同学关系,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
开庭时,原告向法官出示了投资合同以及被告予以承诺的微信证明等。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在被告的上线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情况下,被告作为担保物权人理应承担偿还义务。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6万5千元。
“说到底,空中比特币俱乐部就是非法集资的传销资金盘,业务员宣称的高回报率压根无法兑现。”该案的主审法官提醒市民,该投资项目风险极高,投资人大多面临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局。(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