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是我错了,这是你的4000多元,剩下的我会尽快还你……”3月2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王某终于承认了犯罪行为,并把盗窃来的钱财还给了邻居杨先生。
原来,2月上旬,泰州姜堰警方接到市民杨先生报警,称其放在家中的七千元现金被盗。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经了解,报警人杨先生当天上午把钱从银行取回后便随手放在家中的桌子上,随后与朋友在一旁消遣娱乐,等朋友走后才发现桌上的钱不翼而飞。在此期间,只有邻居王某来转悠了一会儿。
通过对周围群众的调查走访,民警了解到,王某没有稳定工作,生活拮据,且平时就有小偷小摸的习惯。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确认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民警依法对王某住宅进行搜查,并从其床头柜中搜出4000多元连号的百元钞票。由于王某无法准确说出现金来源,民警当场扣押查获的现金,并将嫌疑人王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起初面对民警的讯问,王某一直保持沉默并装傻充愣,侦查活动一时陷入僵局。随后,办案民警黄旭分析:“每张人民币上都有一个对应的冠字码,杨先生被盗现金从银行取出后没有流通,如果真是王某偷的,那么扣押的现金冠字码应该与银行登记的一致。”
最终经过查询比对,王某家中查获的现金冠字码全部属于杨先生所取7000元现金的冠字码号段。面对铁一般的事实,王某最终承认了犯罪经过。
原来,嫌疑人王某案发当天到杨先生家中串门时,无意间看到了杨先生放在桌上的现金。由于入冬以来王某就不再去工地干活,囊中羞涩的他看到这笔钱后一时见财起意,趁机将钱偷走。目前,嫌疑人王某已被姜堰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江苏广电泰州中心站/沈骁 薛苏阳 通讯员/李钰 朱小丽 编辑/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