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好事和“敲诈”之间是一笔“感谢费”……

2021年03月02日 22:50:13 | 作者:胡艳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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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拾金不昧可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物归原主也是常理。今天,记者从苏州吴中警方获悉,市民陈某的手机丢了之后,遇到了麻烦事,在她愿意出800元“感谢费”后,对方居然提出了更无理的要求,最后只能求助警方。

  近日,陈某在上班期间丢失了一部手机。为了寻找手机,她就用旧手机登录了自己的微信,发现微信在异地登录过。于是陈某就用朋友的手机发信息给自己的微信,请对方归还手机。对方表示愿意归还手机,但得给2000元的“感谢费”,如果不给,他就要在陈某的朋友圈发不雅视频,破坏她的名声。经过协商,“感谢费”由最初的2000元降为800元,陈某通过对方发来的二维码立即转了钱。

  收到钱后,男子突然反悔了,竟提出更无理的要求,陈某当场拒绝。但他威胁道,如果不同意,就用她的微信向她的好友借钱。陈某无奈,只能选择向吴中公安分局甪直派出所报警求助。

  民警将计就计,在微信上答应了男子的要求,约在某宾馆见面,但男子在宾馆看到女子身边还有两个男子陪同,就躲了起来。通过蹲点守候,民警最终在其家中将他抓获。

  经审讯,男子名叫王某,是陈某的同事。当天上班期间,他听说一位女同事丢了手机没有找到。之后,他在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现了陈某丢失的手机,王某第一时间没想着归还,而是觉得有利可图。他将陈某的手机卡插入自己手机中,登录她的微信。等到陈某找到他时,便提出无理的要求。

  目前,王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市民丢了东西或捡到物品,第一时间可以报警求助,在警方协助下找到遗失物品或失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一旦捡到物品不归还,还言语威胁索要财物,将会受到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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