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5日,被称为“水中大熊猫”长江江豚,终于迎来一次“重要升级”!长江江豚正式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春江水暖,长江江豚在春季进入繁殖期。昨天(2月25日),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扬州派出所民警联合镇江市渔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大巡护,观察江豚生活状态,保护长江江豚正常繁殖。“此次巡护,我们主要是对保护区内遗留下的渔网进行清理,确保江豚活动空间不受限,保证江豚正常繁殖。”扬州派出所所长刘荣说,巡护期间,民警还对船民发放禁渔宣传海报,讲解江豚保护小知识,宣传 “十年禁渔”政策,为长江江豚“保驾护航”。
“长江江豚被称为‘水中大熊猫’,但实际数量仅相当于大熊猫的一半——近30年来,从2700多头锐减到1012头。30年来,江豚一直待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名录上。这期间,白鱀豚离它而去,被宣布功能性灭绝;江豚成了长江中唯一的哺乳动物。”镇江市润州区渔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邵洪生介绍说,他们辖区内的镇江长江豚类自然保护区是江苏省唯一一个江豚保护区,因此保护江豚成为他们工作中的必做“功课”。
在此次巡护中,巡护人员再次拍到了江豚戏水的镜头,多对江豚在水中上蹿下跳,身体在水中不停的翻滚,成双成对的江豚结伴而行,游动着追逐示爱。“近年来,随着长江大保护的推进,长江生态环境明显修复,江豚出现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了。”扬州派出所民警甘兆丰说,下一步,长航公安民警还会致力于长江江豚保护,继续加大江豚保护区巡护力度,为长江江豚营造良好的生态家园。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王德俭 通讯员/曹昌远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