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27日),记者从常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办了解到,今年常州依旧实行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与往年一致。今年春节期间有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可以到集中燃放点进行燃放。常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办公布了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
1.金坛区:金山路与环湖南路十字路口东北角空地
2.武进区:滆湖公园东门北侧停车场
3.新北区:常州高新区光伏产业园区管委会广场(龙虎塘街道新科路)
4.天宁区:中吴大道北侧、凤凰公园西侧、光华路南侧、芳田路东侧一空地区域
5.钟楼区:312国道以北,工业大道以西,钟楼区邹区镇灯博广场
6.经开区:横山桥派出所(华喜路5号)西侧空地区域
7.溧阳市不设置集中燃放点。
据了解,今年公布的集中燃放点与去年相比,仅金坛区有所变化。与此同时,市禁放办重申: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地点违规燃放将面临法律后果。
根据《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本市市区下列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滆湖中路、滆湖东路以北,G42沪蓉高速以南,玉龙中路、玉龙南路、中吴大道、长江南路、淹城北路、淹城中路以东,青洋路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二)G42沪蓉高速以北、S122港城大道以南、S39江宜高速以东、龙江北路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三)戚墅堰街道、潞城街道、丁堰街道行政区域;
(四)金坛:钱资湖大道以北、良常路以南、新丹金溧漕河以东、金湖路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五)溧阳:东至城东大道,南至高铁沿线,西至233国道、奥体大道,北至芜申运河所形成的闭环区域。
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地点同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风景名胜区、公共绿地;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安全保护区内;
(四)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过街通道;
(五)大型能源动力设施、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架空通信线路下方、输油气管道设施及热力供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
(六)国家机关、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院、养老机构;
(七)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八)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九)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十)市、辖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