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荔枝新闻报道了南京中骏六号街区楼盘将商业楼宣传成住宅楼对外销售一事。(详情请戳)
小区不少业主认为,开发商如此操作涉嫌欺诈,他们强烈要求退房。随后,楼盘所在的南京空港枢纽经济区管委会介入调查。
7月20号,开放商发布公告,同意购房人退房,并要求购房人来售楼处填写“签约退房审批表”。然而就在登记填表的过程中,业主和开发商间又出现了分歧。
业主王先生表示,有业主在退房原因一栏填上了“开发商欺诈销售”。“结果被开发商退了回来,不让这样填。后来开发商给我们弄了新表格,打印好的,我们只能填同意”。
业主们说,按照当初的购房合同,违约的一方需要承担20%的违约金。“我们担心填了这个表格之后,会让我们承担20%的违约金。”因此,业主们希望在退房原因中明确:违约责任由开发商来承担。还有业主认为,他们通过银行贷款买房,已经还了两年贷款,期间产生的利息也不应该由购房人承担。
7月25日,记者来到售楼处,然而,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采访。
南京空港枢纽经济区管委会表示,目前购房人和开发商签的只是一个退房意向表,他们已经要求开发商在8月初拿出正式的退房协议,并且会对协议具体内容把关。
管委会社会事务处负责人明确表示:“不管最终退房协议怎么定,有一点是明确的,(业主的)违约责任肯定是没有的。我们已经和开发商做了沟通,开发商承诺按照合同价款全额退还。”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相关部门会配合购房人办理退房手续,正常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可以解决。此外,对于该楼盘涉嫌虚假宣传的投诉,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已经正式立案调查。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张清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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