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南京警方加强了街面例行巡查,消除街面的治安隐患。2月12号凌晨,警方在一名男子的车里发现了管制刀具。
2月12号晚上10点多,南京建邺奥体警务站的民警拦下了一辆淮安牌照的白色轿车例行检查。开车的是一名20多岁的男子,姓王,面对民警的检查男子很淡定。不过,民警却在副驾驶车门储物箱里发现了一把匕首,长度为15厘米,已经属于管制刀具。民警随即将王某移交双闸派出所处理。


王某称,因为经常开车在路上,他就想着买把刀防身。这把刀是在网上买的,他以为只是不能带上公共交通工具,所以带在自己车上就没当回事。
警方表示,管制刀具一般是带自锁装置的,不带自锁的刀具,刀尖小于60度,刀刃长度大于15厘米,属于是管制刀具。不仅公共交通工具上不能携带,自己的车上也不能带。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考虑到王某属初犯,没有违法使用刀具造成严重影响,民警对他进行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江苏城市频道播出的《零距离》栏目。有线电视南京地区27频道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谢炜 编辑/国正)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