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永久租赁建设安置房 农民利益谁来保障?

2019年01月15日 19:51:42 | 作者:刘群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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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南京市六合区长山社区陈营组村民向记者反映,该组有200多亩土地被村里永久租赁出去盖成了楼房,而村民每年只能拿到每亩500斤杂交稻市场价的租金。这种以租代征的做法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在南京市六合区长山社区陈营组,村民告诉记者,2013年他们被社区干部告知,他们的201.36亩土地已经被社区租赁出去。

  记者看到,在村民当时签字的这份土地租赁合同中写着“将陈营组土地出租给乙方建设新社区”,乙方即为长山社区,承租期限为12年,还标明“被建设占用的土地在未被征地代劳进保前为永久性租赁”,租金每亩每年按500斤杂交稻当年市场价计算兑付。

  村民们介绍,由于租金过低,他们本不愿意在合同上签字,他们都是找关系不错的硬做关系,硬做工作,才签的字。如果当时知道是要建房子,那肯定不愿意把土地租出去。

  协议签完后,从2014年到2015年,施工方在紧靠陈营组居住区的土地上,陆续盖起几十栋二层房屋。记者看到,多数房屋已有人入住,少部分仍未装修。

  南京市六合区长山社区被安置住户告诉记者:“原来是2013年规划三个队一起到这个地方来,那时候说这里要搞小区,但是就拆了两个队;这边是安置房,230平方米,都是一样的,一共是七栋,一排是八套,后面有一家不好起,就少起一间,就等于是55家。”

  在马路对面的土地上,还建有一处名为“长山新苑”的安置房小区,竣工时间为20183月,小区包括三栋五层高的楼房,以及两栋两层高的门面房,不过并未交付。有安置房住户表示,目前还没有给他们办理任何权属证明,可有人已将房屋出售。

  村民们介绍,如果土地被征用,村民可得到相对可观的补偿,还能享受代劳进保的待遇。可如今,过去耕种的农田以租赁方式盖起了安置房,村民每年得到的补偿仅为每亩500斤杂交稻的市场价,并不合理。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和村民一起找到金牛湖国土管理所,国土所所长介绍,陈营组协议租赁的这片土地,早已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国土资源所所长刘步江解释,依照南京市政府2013年和2014年对“六合区2013年度第1、第3批次土地综合整治建新区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六合区试点镇街金牛湖街道的土地综合整治建新区,两次批复文件涉及农用地面积分别为41.4601公顷和29.311公顷,陈营组用于建设安置房的土地就在这两次批复面积当中。

  刘步江介绍,在金牛湖街道通过这种方式建安置房的情况不止这一处,考虑到土地已转为建设用地,应该按照征收标准补偿农民为宜。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他们已要求街道尽快将土地征收。

  随后,记者又分别走访了金牛湖街道和长山社区。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办事处建管所工作人员解释,不清楚这个事情。

  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长山社区党总支书记张方友表示:“这个合同不是我签的,我只是就事论事,未征地进保前都是永久租赁,土地还是属于你们,只不过你租给人家了而已;凡事要讲究契约精神,如果是租期到期了,你提出增加租金或者按照商业住房收取租金,恢复房子原状……这个你可以提,现在还有几年时间,是不是有点为时过早。”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政风热线》 荔枝网/刘群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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