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底,南京市民陈女士带着家人前往马来西亚游玩,原本是件开心的事,可没想到竟然在当地遭到了飞车抢劫!
陈女士在去年12月通过途牛APP,以每人三千多元,共计一万一千元的价格,给一家四人预定了月底前往马来西亚的旅行团。结果在12月22日当晚,陈女士背包经过一辆轿车时,汽车却突然发动了。
“劫匪开着车,往我相反方向开,从副驾驶探出一个人头,当时他抢我的包,我就被他带倒了,然后他又往加速开车,当时想把包给他,都给不了,巨大的惯性把我带倒了,在地上拖行了300米。”陈女士回忆。
抢劫事件造成陈女士全身多处受伤,随后,陈女士的家人联系了当地警方,并把陈女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由于一家四人的护照都放在陈女士的包内,陈女士和家人不得不继续在当地滞留了五天,而在这五天发生的费用及返程机票,都由陈女士自行承担。
几经周折回到南京后,陈女士因为伤势并为痊愈,只能在家休养,而她也希望途牛能就自己一个说法,双方也就此事进行了几次沟通,但途牛的态度令她非常失望,并不愿意给出任何赔偿。
1月11日下午,记者陪同陈女士一起来到了位于玄武大道的途牛大厦,途牛公司工作人员表示,陈女士遭遇的抢劫属于意外,且事发后他们已经第一时间通过当地地接协助了陈女士办理必要的手续,在旅行中也尽到了相应的义务:“因第三人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行社在合同、旅行期间,口头告知注意财产安全的,视为已经履行了安全告知义务,第三人行为是偶发犯罪行为,这样的行为是不可以预见,且是瞬间发生的行为事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不应苛责旅行社提前做出判断。”
该工作人员称,目前他们会积极帮助陈女士通过保险寻求赔付,此外,针对陈女士的遭遇,他们也愿意给陈女士给予2000元的慰问,但遭到了陈女士的拒绝。
由于双方在现场无法就该问题达成一致,最终双方讨论决定,于下周前往南京市旅游局进行再次协。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在旅行中旅游经营者、辅助者未尽到相关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就可以要求其承担责任,陈女士在协调不成的情况下,也可通过诉讼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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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城市频道/孙逸舟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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