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9号晚上,南京江东中路主干道上的自来水主供水管发生自然爆裂,造成周边道路及名仕嘉园小区车库的车辆受淹(详情请戳)。
1月2号,记者来到了位于南京江东中路上的综合执法亭。这里是南京水务集团处理江东中路主供水管爆裂理赔事宜的临时办事点。
只见门口张贴着“理赔方案”:首先对受淹车辆进行定损,如果是报废车,按照车损险或市场评估价回购赔付;如果是维修车辆,则按照保险公司定损赔偿。在现场处赔偿事宜的南京水务集团管网部副部长姜友圣首次回应记者采访,对此次受损车主及居民致歉。
据了解,此次受损的车辆有330多辆,其中,110多辆是全损赔偿,220多辆是维修赔偿。截止1月2日,已有47辆全损车辆车主和171辆维修车辆车主与南京水务集团达成了赔偿协议。
但记者看到,现场时不时会出现双方争执不下的局面。主要原因细节谈不拢。
车主许女士表示,她的新车刚提回来4天就被水给淹了,依照理赔方案,车损险和购置税全赔,但问题是,购车服务费及相关其它的费用却不赔,这让她不能接受。
对此,姜友圣表示,由于此次受淹车辆的情况较为复杂,关于维修方案及其它财产损失,会与每一位车主“一对一”谈判,如果确实谈不拢,车主可通过司法程序索赔。
姜友圣表示,对于车辆装潢费和其它财产损失费,车主都必须要提供相关购买凭证,然后依照折旧原则赔偿,这样能避免双方在财物价值上出现争议。目前暂时没有额外赔偿的方案。
记者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杭州、深圳、甘肃等全国多地,都发生过自来水管爆裂造成人民财产损失的情况,不乏状告自来水公司的案例。
2003年,上海浦东南路自来水管突然爆裂,造成了一家电器公司的仓库“水漫金山”,最终,上海浦东法院判决自来水公司赔偿该电器有限公司68万元。
2013年,深圳某公司的车辆受主供水管爆裂造成车辆受损,共产生费用约40万元,但深圳水务集团不认同赔偿方案,最终,经过当地法院调解后,该公司接受了8万元的调解方案。
江苏天煦律师事务所张赛律师认为,尽管此类事件中,自来水公司负主要责任,但受损方理赔也需要秉持客观。
根据我国《民事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赔偿的标准是损害填补。但损害填补是有个度的,也就是损失多少赔多少,不能因为损害而获得额外的利益。“比如车座椅受到损害,就应当赔车座椅,而后座椅没有受到损害影响,此时再要求更换新的,从法律公平角度上说,对水务集团而言就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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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梁振华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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