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记者今天(3月21日)从南京雨花台区检察院获悉,两名男子故意“碰瓷”200余起,骗取车主保险理赔金数十万元。3月22日,本案将由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向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5月份至2017年6月份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左某某分别驾驶苏A8FXXX、苏A5MXXX小型轿车,多次在南京雨花台区、鼓楼区、秦淮区、玄武区等区域的广场转盘、岔路口等地,故意驾车碰撞行驶过程中压线变道的汽车,制造对方负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通过快速理赔程序骗取被撞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金。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上述手段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共计103起,骗取保险理赔金共计人民币114905.5元。犯罪嫌疑人左某某以上述手段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共计92起,骗取保险理赔金共计人民币112634.2元。
本案涉及被害单位保险公司共十家,一年时间二人分别连续作案共计近200起,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金共计22余万元,造成保险公司的经济损失高达39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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