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追踪:“零负团费”报名点人去楼空 旅游主管门表示取证难

2018年02月09日 17:16:12 | 作者:汪舒 何斐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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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6号和2月7号,荔枝新闻连续报道了南京有人推广、销售“零负团费”港澳游产品的新闻。
(新闻链接:荔枝新闻记者体验低价旅游团:港澳双飞五日游 不买别想走!

  今天(2月9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了这家旅游资讯中心,发现这里已经撤柜,只能在柜台附近看到“悦途旅游”的字样。附近商户告诉记者,三四天前这里的东西全部搬走了。

  记者从旅游主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南京市旅游委已经正式启动调查,国家旅游局已经将此案作为督办案件。但由于游客没有和旅游公司签订旅游合同,行程单上也没有旅游企业的名称,取证非常困难。江苏省旅游局工作人员表示:“国家旅游局作为督办案件已经来了,我们已经转给南京市旅游委,请他们抓紧调查。现在南京市还没有反馈。”

  根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对此,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小寒解释:“需要执法部门或者消费者能提供证据证明旅行社,在低价游的过程中,牟取了其他不正当利益,在这一点上取证是相对困难的。对于指定具体消费地点这一项,这份行程单上只写了百货大楼、珠宝店等,没有一个具体的消费地点,所以依据《旅游法》第35条第二款,想要旅行社承担责任也是比较困难的。”

  显然这家旅行社非常狡猾,没有正规的旅游合同,行程单甚至不出现公司的名称,试图逃避旅游主管部门的调查。我们期待南京旅游部门积极调查,尽快公布结果,同时也呼吁广大消费者,提防这种无合约、无公司名称的旅游产品,保护自身权益。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汪舒 何斐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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