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保委状告百度引热议 中消协微博打call点赞

2018年01月09日 17:31:00 | 作者:孙茂强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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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消保委举行新闻会,宣布已经就“手机应用程序侵害个人信息安全”对百度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已正式立案。对此,法律界人士怎么看?此事有何进展?

  利用手机侵害个人信息的事情时候发生。一旦你下载了一款APP,就必须要被强迫接受他们的很多附加条款。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消协理事吴景明认为,“这种做法,就像是你找人问路,给你带路的人,一路跟着你,到你家里去,并且从你家里随便翻看东西,一样的性质。”

  据吴景明介绍,百度公司的这种做法严重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违反了“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首先他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第二,他这种正当性,是不存在。因为那些规则完全是站在百度自己的立场上的,制定了不公平格式条款,他不是对双方都有利的规则,所以它的正当性是不存在。再一个就是“必要”。就是你获取个人信息,你必须要明确使用目的,你不能无限去获取,否则就是对消费者个人信息构成严重侵害。百度的这种做法已经超越了法律规定的底线。”

  江苏省消保委维权律师团成员单位、江苏志邦律师事务所的陶若晨告诉记者,“默认勾选”是诉讼中的一个焦点:“我们本次起诉的两款APP分别是“手机百度”以及“百度浏览器”。我们要求,在获取用户使用权限之前, 必须要告知你获取的目的,并且要取得用户的明示统一,不得采用‘默认勾选’的方式。 这就好比,我现在需要给你APP一把钥匙,你必须需要告诉我,你拿这把钥匙是要获取什么信息的,第二你要告诉我获取这把钥匙,你是要打算做什么。这种‘同意’不能像支付宝那样采用‘默认勾选’的方式。”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制研究会会长邱宝昌介绍,在国外,下载手机APP,一般都是“默认关闭”,而国内却是恰恰相反,你不打勾,就会自动被默认为“已同意”。这就是国外的经营者跟国内企业对搜集公民个人信息所持有的不同的观念,我认为这个应该去学习别人。”

  邱宝昌认为,面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被后台搜集,单一的消费者如果去提起诉讼,成本高、费用大,所以,消协组织有义务也有法定权利帮消费者打官司。“消协作为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权益维护者,履行法律职责,我认为是在切实履行《消法》职责的具体体现。”

  江苏省消保委代表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向百度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此事有何难处?难点在哪里?

  对此,吴景明教授分析:“难点就是证据一定要充分。这个证据主要集中在几点,就是你下载了它的APP后, 他做了哪些对消费者确实不利的事情,特别是可以对消费者进行跟踪啊、监听啊等等这些东西,你要有充分的证据。哪怕只有一个(消费者)确凿的证据,就可以证明百度确实违法了《消法》的相关规定。”

  此事进展如何?1月9日下午,记者联系了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居上:“他们已经在积极地跟我们联系了,但目前的话还没有给我们一个具体的整改方案,这个还是要有点时间的。期待百度公司能够端正态度,积极回应, 拿出有效的整改方案,维护众多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权。”

  记者最新了解到,1月9日,中消协已通过微博就此发表观点,“为江苏省消保委公益诉讼点赞,并呼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而对于百度所称的“百度APP不会也没有能力监听用户电话”一说,小米MIUI官微发1月9日布公告,称情况似乎并不是如此,公告中说,“根据小米MIUI手机系统的明确提示,调用智能手机系统内的 (“获取手机状态”)权限,可以获取手机号码、IMEI、MSI;同时具备监听电话状态能力,以获取电话呼入、呼出、通话中的状态”。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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