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26日)上午,荔枝新闻报道了南京市溧水区一家精装销售的商品房,涉嫌虚标精装价格,获取不当得利的事情(详情)。下午,溧水区物价局给出了权威的回复。
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再次对该楼盘进行了调查,发现该楼盘某些销售人员的宣传并不完全成立,样板房及其使用的设施不是最终交付的标准。
南京市溧水区物价局局长胡承根表示:“样板房只是广告促销手段,它不是最终的交付标准,交付标准是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有关价格”。 也就是说,房屋交付时,其装潢的标准必须要达到第三方评估机构已经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价格,即3000块钱每平方米的装修标准。并且在房屋交付时,开发商应该能够证明,其装修的标准达到了这一标准,否则就是违约行为。
南京市溧水区物价局局长胡承根这样告知业主:“如果商品房交付后,精装修达不到评估报告中的标准,价格主管部门将会积极帮助和支持受损购房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帮助受损购房者收集证据,提供评估报告,支持他们维护权益。”
在此,物价部门也提醒广大业主,要理性维权,如果开发商最终没有履行承诺,达不到评估的3000块钱装修标准的话,他们将会全力配合业主们进行维权。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记者/范瑞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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