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监督:全款购房无法办证 市民签了“假购房合同”?

2017年06月28日 18:37:00 | 作者:何畔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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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来宁工作的石先生于2015年4月,在南京江宁区的弘阳上院小区购买了一套90平方的住房。一年半之后,房屋终于交付了,可当石先生满心欢喜的准备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时候,却被告知,购房合同没有备案。石先生疑惑不解,难道自己签了一份“假购房合同”?

  石先生表示,2015年4月自己花了135万元的全款购买了弘阳上院小区的这套住房,当时是与南京弘阳业茂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今年五月份,石先生得到消息,房屋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了。可当他兴冲冲的来到售楼处领取办证材料时却遇到了尴尬的一幕。

  徐州市民石先生:“今年五月份,开发商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说可以领材料办证。我就去领材料,工作人员说只有你不能领材料,说我的材料有问题,没有办法给我,我前后跑了五趟,没有答复。”

  石先生上网一查,自己购买的弘阳上院小区1栋504竟然还是自建产权,房屋仍然在开发商名下。难道自己交纳的135万元购房款打了水漂?徐州市民石先生:“我在江宁房产局的网站上查询,查到我的房子属于自建产权,还是弘阳地产的房子,后来我去问他们,他们说没有给我合同备案,相当于没有卖给我。”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记者陪同石先生找到了弘阳上院售楼处的销售人员。他表示,经过初步调查,石先生的购房合同确实没有备案。弘阳上院售楼处销售人员:“这个房子当时在房产局那边没有备案,我们这边上传好了,那边没有显示备案,现在没有盖章。现在不知道是我们的问题,还是房产部门的问题,反正是没有盖章。”

  购房合同没有备案就意味着石先生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弘阳上院的项目负责人表示,他们的工作确实存在疏忽,不过目前弘阳地产方面只能给予石先生两千元的补偿。弘阳上院项目负责人:“不能办理房产证的约定,每天赔偿10块钱,我知道你们是无辜,如果你们要卖房,我们可以考虑其他办法解决,如果你不卖,继续买,我们只能参照合同上面的条款,我们是公司不是个人,只能按照合同来。现在过去的痕迹看不出来了,也不知道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

  对于这种解决方式,石先生不能接受。因为根据3月15号南京市新的“限购”政策,外地人要在南京缴纳2年以上社保才可以买房,石先生表示,目前自己并不具备购房资格,无法重新购买本属于自己的这套房屋。徐州市民石先生:“这个房子我重新买不了,第二我原本有卖房的打算,装修好直接卖,去仙林买,但是新政是三年不能买卖,这个计划也被摧毁了。现在提供的方案都是不合理的。我现在等于签了假合同,不受法律认可。”

  江宁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在这起事件中,弘阳上院小区开发商弘阳地产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南京江宁区住建局办公室副主任许荣洲:“我们接到投诉就约谈了开发商,开发商存在失误,我们下一步督促开发商积极与业主协调解决。”石先生表示,开发商的工作失误已经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下一步,他还将和弘阳地产继续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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