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荔枝新闻报道了南京东方国旅要求出境游导游签约时必须每人缴纳三个月的工资社保一事引起了不小的反响。详情请戳:《荔枝监督:暑假旅游旺季来临 出境游导游们为何愁眉不展?》不少导游看到报道后向我们反映:这么操作的旅行社远不止东方国旅一家,甚至还包括江苏省中旅、江苏万达原野国际旅行社等知名旅行社。他们都通过各种方式,要求签合同的导游自行垫付自己的工资和社保或缴纳管理费、押金等。甚至有的旅行社要求,签合同的导游必须完成一定的销售指标。据了解,出境游导游为了签订劳动合同,有人最多交了四万元工资和社保。这些旅行社都是如何来规避新出台的《南京市出境游领队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荔枝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江苏万达原野:导游完成不了邮轮销售就要交管理费
出境游导游小智告诉记者,江苏万达原野国际旅行社为了吸引出境游导游和其签约分别在4月和5月召开了两次签约说明会,要求导游一次性缴纳13800元才能签订劳动合同。这笔钱除了个人的3个月工资和社保外,还有一年4000元的质保金和1200元管理费。更让大家不能理解的是:签合同的导游还需要兼职销售,每人不仅要帮公司一年卖掉3间邮轮仓位,还得完成3万元的营收。如果完成这个销售指标则可以免掉1200元管理费,否则管理费就不返还。
小智告诉记者,该公司导游部负责人王某还告诉大家,公司不保证导游带团量,但是谁的销售业绩好,公司就给他多派团,并声称:“一个好销售一定会是个好导游。”为了签订劳动合同,小智和他的几个朋友都交了钱与万达原野签订了劳动合同。记者在万达原野提供的收据上看到写着“工资、社保、质保金、管理费”的收费明细,而合同上则盖了其子公司南京海外旅游有限公司的章。
江苏省中旅:收4万元不给任何收据 合同还得扣押
相比万达原野的“交钱”签约说明会,江苏省中旅的“手段”显得更加隐蔽。导游小夏告诉记者,省中旅是通过电话问询方式,询问他要不要签约。签约条件之一是一次性交纳个人全年的工资和社保,共计40080元。并提出必须现金支付。这其中包含每个月工资1850,社保1230,还有260垃圾管理费等。
“因为省中旅是大旅行社,反正都是要签约的,现在各家都要交钱才能签约,与其签个担心会跑路的小旅行社,不如签一个大旅行社。”考虑到目前行业内普遍存在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小夏只能投鼠忌器与省中旅签约。然而签约时他发现,交了4万元现金后,省中旅既不开任何收据,也不提供签过字的合同,连拍照都不给。“最让我恶心的是,省中旅让我手抄一份他们拟好的‘江苏中旅领队备案申请报告’,表明这四万元是自愿申请让公司代收的。” 在这份申请报告中,写着:“本人深知专职领队与江苏中旅其他员工岗位的工作形式及收入状况不同,本人特此申请江苏中旅为我代发每月基本工资1850元及按约定标准缴纳社保,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这份“自白书”,能否为旅行社的涉嫌违法行为提供“保护伞”呢?
律师:旅行社在自作聪明地违法
江苏德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小宝告诉记者,旅行社让已形成劳动关系的导游自己出钱,再由旅行社全部用导游自己出的钱给他们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的做法一定是违法的。因为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并按法律规定承担一定比例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基本法律义务,不能以任何形式规避。“旅行社的利润来自旅游顾客缴纳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导游发放工资报酬和承担一部分社保费是其应当支出的成本之一,不能通过其他形式和借口将这个成本转嫁到导游身上。”赵律师表示,旅行社通过让员工手写证明等看似聪明的做法其实都是在“掩耳盗铃”,因为旅行社不发工资,拒绝承担社保费用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非法的,无效的。
江苏马健律师事务所伍厚智律师表示,要求垫钱签合同的导游可以凭收据、社保中心打印公司的缴费记录等向所在区属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也可以向旅行社的主管部门进行反映,这些违法操作的旅行社将支付签约导游的社保和工资。伍律师还表示,劳动监察大队有主动执法权,理应尽到监管义务。同时,旅行社的主管部门也有一定的监管义务。
后记: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导游明明知道旅行社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由于担心失去工作,都勉为其难地交了钱。个别举报人因为担心受到打击报复而不敢到劳动监察部门去公开举报。旅游行业一直以来有强制购物的乱相,究其原因不单单是导游个人道德问题,而是因为他们长期缺乏稳定的收入,甚至连起码的社保都没有。几乎绝大部分收入来自购物“回扣”,或者“人头费”。南京市旅游委新出台的规定正是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个矛盾,让导游能够有一个基本的收入保障,不至于在导游服务中出现“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但是没想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更让记者不解的是,一些大旅行社也在知法犯法。旅游行业究竟能不能成为一个保护劳动者基本权益的行业?监管部门究竟会拿出怎样的力度来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们荔枝新闻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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