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消费者权益案件:销售商品标识不规范是消费者主张赔偿的主要理由

2017年03月13日 16:10:00 | 作者:施院轩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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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3月1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南京地区消费者权益案件情况。

  2014年全市法院新收涉消费者权益纠纷一审案件395件;2015年新收1817件;2016年新收2370件。这些涉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收案案由主要为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2016年为1191件),其他案由如买卖合同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电视购物合同纠纷以及旅游合同、电信服务、邮寄服务、餐饮服务、网络服务、教育培训合同等各类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南京地区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基本特点:

  涉诉商品类型呈多样化,食品与日杂货用品居多。

  近年来,涉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标的既有食品、保健品、日杂货用品,也有汽车、家具、家电等大宗商品,还有电信金融、网络购物、预付款消费、教育培训、旅游、美容等服务,涉诉金额低的仅有几元,高的达几万元、几十万元。其中,食品与日杂货用品在所有案件中占70%以上。另外,针对进口商品尤其是进口食品的诉讼案件也明显增多,如进口橄榄油、保健品、金箔酒等。

  涉诉被告相对集中于大型超市、卖场。主要有南京欧尚超市、迪卡侬(南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南京宜家家居有限公司、南京悦家超市、锦江麦德龙公司、苏果超市、北京华联超市等,2015年涉案1300多件;2016年涉案1700多件。这些大型超市、卖场,在法律上均为产品销售者的身份,消费者直接起诉商品生产商的案件相对较少。

  销售商品标识不规范是消费者主张赔偿的主要理由。根据统计,以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国家规定而进行的诉讼增幅明显,已占全部诉讼案件的60%以上。商家销售的商品往往存在少标、漏标、误标等不规范标注现象,而标注问题仅凭肉眼观察即能证明,并不需要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鉴定,因此,消费者或者职业打假人以此为理由主张商品质量不合格或食品不安全的案件数量较多。标识不规范的情形主要有:乳制品名称标注不规范;食品标签漏列项目,营养标签不规范;食品添加剂标注不规范;对反式脂肪酸、转基因食品的标注不规范;日用品没有标注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号;选购散装茶叶后加封礼品包装的标注不规范等等。

      荔枝维权平台等你来投诉
    今年的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当天,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办、江苏省工商局、江苏省消协等多个权威部门借助江苏广电总台强势新媒体荔枝网和荔枝新闻客户端,推出“互联网消费投诉咨询服务日”活动,突破地域分隔,在线为全省8000万消费者提供投诉咨询服务。根据消费类型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领域,荔枝维权平台划分为网络购物消费、金融消费、保险消费、家用汽车及维修消费等十六个子版块,每个版块分为投诉、咨询、举报三类,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

  3.15当天,包括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质监局、江苏省旅游局等15个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美容美发、餐饮、金银珠宝等10个行业协会将在线受理消费者投诉与咨询,做到件件有处理,事事有回应。消费者也可以通过页面中的“实时查询”窗口,了解处理的进度和结果。

  另外,根据消费者投诉维权所涉及到的不同地域和不同类别,荔枝维权平台还将整合大数据,实时展示各类投诉、咨询的数量和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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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当天,荔枝新闻将从9:00到23:00进行维权网络直播,同时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江苏城市频道、江苏新闻广播的相关直播内容也将通过荔枝新闻同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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