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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物业费,就能使用电梯,将物业缴费与电梯门禁绑定,这种做法到底行不行得通?昨天,常州南大街街道调委会和街道物管科成功调解了一起此类纠纷,因业主不同意更换,绑定做法被否决。
几个月前,常州南大街街道某小区原配套设施可视门禁系统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物业公司自主更换安装成“社家通”电梯门禁系统,引发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该小区于2008年12月建成交付,配套设施可视门禁系统经长年使用出现故障,需维修或更新。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认为,由于小区电梯费收缴不足,导致电梯运行维护存在较大资金压力,自行安装“社家通”电梯门禁系统是为了保障业主电梯使用安全。而业主们则认为,新安装的门禁系统只有缴了物业费 才能开通,物业公司这么做,是将物业费缴纳与门禁卡进行捆绑,侵犯了他们的权利。
双方争执不下,闹到了街道。街道调委会和物管科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经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以及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物业服务企业无权擅自自主安装门禁卡,并且与物业费相关联。
为解决争端,南大街街道调委会和街道物管科先后3次召开有小区业主代表和物业服务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面谈会,同时请社区居委会一一上门、打电话,就是否安装“社家通”电梯门禁系统征求全体业主意见。经统计,该小区总住宅800户,因空关、电话错号等无法联系到的业主155户,剩余645户均反馈了意见,其中同意的94户、不同意的534户、弃权的17户,超过2/3的业主不同意安装。
经协调,按相关法律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将小区电梯管理恢复至原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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