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过房、特别是买过门面房的朋友们可能知道,在购房前期,会缴纳一部分'意向金'或者'诚意金'。南京的钟先生反映说,自己当初缴纳的意向金,现在想退却退不了了。
今天记者见到了钟先生,去年年底,南京的钟先生和几个朋友一起,看中了南京仙林汽配城二期的地段,想在这里经营店铺。当时交了诚意金。当时,开发商仙林汽配城也表明,钟先生交的,是意向金。投诉人钟先生介绍,当时开发商承诺意向金只代表有意向买这个房子,如果你不买,意向金在规定的时间可以全额退的。
钟先生说,交意向金时,项目尚未开盘,商铺的具体价格等细节也不清楚。 等到2015年12月25号,开始发售的时候,钟先生几个人觉得,在这里投资商铺,似乎并不合适。觉得这边价格也挺贵,这边也没有动工的意向。综合价格和其他各方面原因,觉得房子没有意义再买,打算放弃认购。于是,钟先生等人在开盘后,提交了退还意向金的申请。根据协议,如果乙方决定放弃认购,可以申请退款,甲方也将在三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意向金。可是从12月25号到现在,除掉春节假期和双休日,30天的工作日也已经过期,几个人的意向金依然没有退还。开放商这里是一推再推,他们是一个团体八个人,16份协议总计48万元。
协议上写得清楚明白,为什么开发商始终不肯退还意向金呢?今天记者和投诉人一起,来到仙林汽配城二期了解情况。
虽然承认退还诚意金,但一会儿财会放假,一会儿又是竞争对手,开发商始终不肯给出明确的退款时间。而一提到协议到期,这位负责人也是气急败坏。仙林汽配城市场部负责人介绍,他明确跟这些业主说,把这些业主放在最后一个解决。
经过一个下午的纠缠,这位负责人始终不肯给出退款的明确日期,还是在一直推脱。对于他们的合同,记者咨询了律师。
南京永恒昭辉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这里的意向金,与常说的定金是有区别的,在这个协议中 消费者所缴纳的诚意金,并不具备法律上所谓定金的性质,也就是说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开发商应当依据协议的约定将诚意金返还给消费者,并承担相关占有期间的利息损失。
律师表示,如果开发商不返还,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投诉,或者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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