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两名被告人分别是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的员工,他们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到小区里盗窃一种叫分光器的设备,这种设备在宽带安装时都会用到,这二位不偷自家的,只偷电信的。
公诉机关依法查明,被告人王某和袁某,2013年10月23日至25日,在宿迁多家小区实施盗窃,共盗得电信分光器188个,价值16000余元,两名被告人实施盗窃的小区,都是他们平时工作的地方,不同的是,他们平时工作的时候是负责安装,作案的时候是拆卸。
王某说,自己和袁某分别在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从事宽带安装工作,分光器则是他们在安装宽带时必须要使用到的设备,主要的功能是对光缆进行分配,如果没有了分光器,网络就无法接入到业主家中,害怕自己负责的小区因为缺少分光器导致网络无法接通,两人商定,绝不偷移动和联通的,只偷电信的。
近日,宿豫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和袁某做出了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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