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适用的,比如说,在遇到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陈女士住在南京江宁某小区,2月26号深夜11点多,她在回到自家小区时,遭遇了一名持刀男子的抢劫,被抢走2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就在报案后的二天,陈女士又来到了派出所跟民警讲,自己被抢的手机已经找回来了,让民警不要再查这个案子了。
民警追问之后才知道,就在当天,陈女士居然私下和抢劫他的男子联系上了。她用同事的手机拨打自己的电话,打通了。然后就和嫌疑男子商量,约了个地点花500元将手机赎了回来。陈女士私下和抢劫嫌疑人联系,不仅自身冒险,单独见面时,嫌疑人很可能再次实施抢劫或者有其他不轨企图。也让警方错过了抓捕的最佳机会。民警重新调查所有线索,最终锁定嫌疑人为男子侯某,3月初在一个网吧里将他抓获。目前,侯某因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