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举报后备箱惊现“狙击枪” 警方:高仿玩具枪为违禁品

2017年12月20日 17:21:00 | 作者:倪娜 孙浩瀚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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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7日中午,南京建邺警方接到市民举报,说一辆停在新安江街上的轿车后备箱内有一把60厘米左右长的黑色狙击步枪。真的有人私藏枪支么?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发现后备箱藏“枪” 市民惊慌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被举报的轿车已经离开,考虑到车内可能暗藏危险,一场寻枪的追踪迅速展开。

  南京建邺公安分局青奥警务站民警李磊说:“根据市民提供的车牌号,查找到车主已经在河西的中央商场里吃饭,车子是停在地库的。”

  玩具枪实为仿真枪 已属违禁品被没收

  掌握到汽车的行踪后,民警立即赶往商场,并在地下车库看到了那把长枪。车主钟女士表示,这是一把玩具枪,已经买了好几年了。

  虽然钟女士口口声声说这只是一把非常逼真的玩具枪。但是根据我国仿真枪的认定标准来判定,这支枪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已归入仿真枪行列。

  根据我国枪支管理法第22条的规定,仿真枪是禁止制造和销售的,属于违禁品。而2017年1月16日,公安部公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中,也对仿真枪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意见。其中就明确写到。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仿真枪的,情节较轻的,将处5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见国家对仿真枪的管理制度将越来越严格。鉴于情节轻微,最终,民警没收了那把仿真枪,并对钟女士做出了批评教育。

  在这里也要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随意购买所谓的逼真度高的玩具枪。 因为这些枪大部分都属于仿真枪,属违禁品。切莫因一时的好奇心理、和消费冲动,而触犯法律。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倪娜 孙浩瀚 编辑/童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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