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图方便,曾被处罚过的南通一三轮车司机不知悔改,再次抱着侥幸心理违规上了高架路面,在同一个地方被同一位交警逮到,而且这次他的违法行为比上次更严重,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3月9日上午9时20分许,南通市交警支队九大队值勤民警在长江中路高架与紫琅路路口值勤时发现,一辆三轮车低速载货车正慢悠悠的从高架上下来,待这辆三轮车到达路口时,值勤交警将其拦下。根据这辆三轮车车头上有白色油漆写的“宝马”二字,执勤交警想起这辆车曾在去年9月底因同样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教育处罚过。

为避免三轮车停在路口影响交通,值勤交警将这辆车引导至路边进行询问,民警发现这辆三轮车的驾驶员在接受询问时刻意与交警保持距离,同时隐隐约约能闻到这名驾驶员身上有酒味。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这名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6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面对检测结果,驾驶员承认了其于前一天晚上喝了几两白酒,而今早为了去南通农产品批发中心进货就开车违规上了高架,谁知再一次被交警给逮了。

据了解,驾驶员孙某是在南通市通州区某地菜市场做蔬菜生意的,由于从其所在的菜市场去农产品批发中心必须要过九圩港运河,于是抱有侥幸心理的他便直接抄近道上了高架,即使昨晚喝了酒,他以为过了一晚就没事了。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孙某所驾驶的三轮车属于低速载货车,是不允许上高架路面行驶的,他的这一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而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相比而言就比较严重了,将面临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目前,交警部门已将孙某驾驶的三轮车暂扣,并通知其家人另找一名证照齐全的驾驶员将车辆开回。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