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无锡新吴法院获悉了一起拒执案,田某甲长期拖欠抚养费,最终微信流水成为了罪证。
2014年,田某甲与前妻万某某协议离婚,儿子田某某由万某某抚养。此后多年,田某甲未按承诺支付儿子抚养费。2022年,法院判决田某甲应支付拖欠的抚养费42万余元,并每月支付定额抚养费直至田某某成年。案件进入执行后,田某甲仍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在财产申报表上各项财产情况均填写“无”。无锡新吴法院多次网络查控、线下调查、刊登悬赏公告,除冻结其持股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某软件公司股权外,田某甲名下已无可供执行财产。此后,执行人员发现田某甲使用的微信、支付宝中,数月内有大量资金往来。执行人员当即留存相关交易记录,调取运营商提供的资金流水明细。经调查,田某甲在洽谈业务时有意要求客户将业务款项转账至其现任妻子谢某某名下,即使其微信、支付宝收到款项也会立即转出,隐藏、转移财产,逃避法院查控其资金账户。
无锡新吴法院将田某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审理期间,田某甲支付了到期抚养费,且当事人出具了谅解书,无锡新吴法院依法判处田某甲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表示,本案中,被执行人的微信、支付宝交易流水与其向法院申报的财产情况截然相反,且其微信资金随到随转,故意逃避法院查控,隐匿、转移财产收入,制造其名下无财产的假象,妄图逃避执行。然而在数字化、信息化全面普及的当下,没人能做到资金往来、财产处置不留痕迹。本案执行法院通过蛛丝马迹找出了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破绽,有力捍卫了司法权威,制裁了被执行人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