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们的日常相处中,免不了发生一些互动行为。但如果在玩耍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相应的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呢?今天,无锡新吴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发生在课间休息期间,因玩耍造成的青少年受伤赔偿的案件。
小李和小王是同班同学,某日课间休息时,两人在教室外走廊玩“跳山羊”游戏。不料,小王在跳跃时没有越过小李,一下子压到小李身上,小李承受不起面朝下摔倒,牙磕在地上磕碎了。
老师赶紧让小李父母把小李送到医院治疗,前后花了近两千元医疗费。对于这笔费用如何承担,双方家长各有意见。
“我家孩子是被你家孩子压倒的,这笔费用当然应该你们来承担。”小李家长十分坚持。但小王家长却认为,小孩子之间玩游戏磕磕碰碰很正常,况且自家孩子也不是的,不应该承担责任。双方争执不下,小李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
收到案件后,法官详细查看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并向小李、小王以及两人的班主任了解当时的情况。
最终,法院认为,小李、小王在课间休息时进行的“跳山羊”游戏虽然需要跑、跳以及两人配合,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但并不属于激烈、风险性较高且需要特殊场地才能进行的活动,与两人当时的年龄、智力以及身体状况也相适应,属于同龄青少年正常的体育活动。小李、小王作为初中生,已具有一定的认知辨别能力,对于游戏需要两人密切配合才能完成,以及在游戏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碰撞、摔倒风险应当有所预知。而两人在游戏过程中配合失误,小王未能跳过小李,进而压住小李,导致小李摔倒受伤,双方均存在一定过失。
综合考虑两人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力和过失程度,法院确定双方对于事故产生的损失各承担50%的责任。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康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