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14日),记者获悉,无锡市民老唐和老张是多年好友,老张未婚且无儿无女,双方就约定:老唐照顾老张,帮他修缮房子,老张百年后,名下的遗产就留给老唐,前不久,老张去世了,老唐就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但是最终没有被法院支持,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张露:“老张孤苦无依的,没有娶老婆,也没有生孩子,老唐就跟老张说,你这个房子破了,我帮你修一修,但是以后这个房子拆迁、安置什么的,你要写好协议的,这个要给我的,老张就同意了,后来老唐也如约去照顾他到老张去世。”
老张去世后,老唐准备按照约定,继承老张名下的一套安置房,因为安置房办理过户手续需要老张的继承人协助,而老张无继承人,老唐于是便向法院申请:指定无锡市惠山区民政局为老张的遗产管理人。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张露:“在审理过程中我们发现,老张的确是没有结婚,没有子女,且父母去世,但是老张有一个哥哥,哥哥也去世了,但是哥哥生育了子女。”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张露:“第一顺位是我们的父母、子女、配偶,第二顺位就轮到兄弟姐妹,老张他父母已去世,没有子女,没有妻子,但是他有个哥哥,哥哥虽然先于他去世,但是哥哥有子女,那么哥哥的子女也就是老张的侄子侄女,是要代位继承上来,作为继承人的。”
而且,老张哥哥的子女并未明确放弃继承,法院认为:该案不符合老张无继承人的情形,因此,对于老唐的申请,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老唐的诉请虽然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并不意味着他不能获得老张的遗产,这场官司中,法官帮助他找到了老张的遗产继承人,也就是老张的侄子侄女,下一步,老唐可以跟继承人协商,或者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主张他的权益。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