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三万八?小心有诈!

2023年12月12日 09:28:52 | 作者:胡艳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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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2日,南通崇川法院发布了这样的一起案例,“国外务工收入高,工作3个月可退中介费……”家住南通市区的李先生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到这样的广告不由得心动,主动留下了自己的联系电话。

  没过多久,李先生就接到自称某中介公司的电话,对方说主要对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出国务工。知道李先生一直从事厨师工作,对方随即推荐了新西兰的厨师工作,每月收入38000元人民币。出国务工的费用是15000元,先交2000元报名费,尾款13000元。出国3个月后会将15000元全额返还。

  李先生觉得非常不错,通过微信扫码支付了中介公司2000元报名费。中介公司发给李先生一个邀请函和书面合同,李先生支付了尾款13000元。但之后李先生催促出国务工的事宜,对方就以各种理由拖延,最后以李先生自身原因为由拒不退还费用。李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报警。

  崇川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王某、赵某在他人公司发现整个公司都在从事出国务工的诈骗活动。2023年3月,二人离职并注册成立了某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在明知所成立的公司不具备相关出入境资质、亦无能力帮助客户办理劳务签证的情况下,在某短视频平台投放广告,以“出国劳务”等关键词引流,获取有出国务工意愿的客户资源,再由业务员利用话术以低门槛、高月薪、报销报名费用等内容吸引客户,虚构缴纳报名费用即可至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地务工。通过编造岗位紧张、需要预定等理由骗取被害人定金,再通过制作假的邀请函等手段骗取客户尾款。

  骗取客户钱款后,他们以办理时间未到期、疫情严重等为由拖延客户,以客户自身原因为由拒不退还费用,客户如上门维权、向主管机关投诉、报警,则以办理递签费用等理由扣除客户钱款,以帮客户办理出国劳务为名骗取他人资金。

  2023年3月2日至4月18日,王某、赵某等人利用某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招募多名员工,以帮客户办理出国劳务为名诈骗李先生在内的149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18万余元。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到一年六个月  不等。

  法官提醒

  劳动者应当审查出国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境外就业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互联网推广平台企业则应当按照广告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切实履行广告发布者的主体责任。

  (《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陈程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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