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出租房屋的房东注意了,在网上发布招租信息时要警惕。因为联系你的不一定是真想租房,有可能是来骗钱的。南京的丁女士就因此被骗了几十万元,而这些骗子还藏身在老挝作案。今天(12月12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杨浩介绍,“被告有非常特定的目标,他们找的是在网上发布出租的广告,而且是女性房东,加上微信之后,跟对方讲自己是高富帅,想租房,同时介绍自己在从事投资理财的工作,可以赚很多钱,在无意中也流露出,你们也可以来操作这样的投资”。
不久前,丁女士准备将房屋对外出租,便在网站上发布了招租信息。信息发布没多久,就有人主动联系她,在聊了一段时间后,丁女士不仅房没租掉,还跟着对方在指定的投资理财网站投资,起初的小额投资都有了不错收益,于是一下子投进了29万多元,结果连本金都取不出来才发现上当了。案发后不久,藏身老挝实施这起诈骗的徐某、陈某、颜某三人都被司法机关动员回国了。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杨浩介绍,“这三个人在境外,人身被控制,也跟境内的家里的人在联系,希望想办法回国,境内的司法机关就注意到了他们这一动向,并且动员他们回国,有人是逃跑,有的是向当地公司交付赎金回国的”。
经查,2022年1月至6月,被告人徐某、陈某、颜某本想出境打工,先后加入了位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金三角经济特区,一家名为快达公司的诈骗窝点,徐某为业务组长,陈某、颜某为业务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毕恩轩介绍,“快达公司的诈骗是针对我国境外居民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他们建了虚假投资网站,引诱投资人在网站上投资,诱骗被害人投资之后,进行所谓的杀猪”。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追赃了8万元,同时结合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颜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