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5日),南京交警三大队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事情是这样的,11月27日22时许,三大队民警在夜间巡查中发现,一辆白色小车停在应天东街高架上的路中,甚是危险,便上前查看。车内主驾驶位上一王姓男子鼾声四起、睡意极浓,而且,浓的不仅仅是他的睡意,还有一阵浓浓的酒气。
在确保安全之后,民警将王某叫醒。王某前言不搭后语,但一直坚称车辆不是他开的。民警对王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55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随后,将王某带至医院抽血送检。
同时,民警现场调取了公共视频,已有几分酒醒之后的王某,在证据面前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而且还是喝了酒之后,从外地一路开到南京的。
12月1日,王某的血检报告显示,其酒精含量为29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王某因其醉驾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交警部门立案侦查,接下来将要面临刑事处罚,处罚金,驾驶证吊销五年。
(《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