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29日),记者获悉,近日,宜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拒执罪案件,5名宜兴市人大代表受邀参加旁听,宜兴法院党组成员周馨陪同旁听。
2021年6月,顾某因合伙协议纠纷被邵某诉至法院,宜兴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顾某支付邵某欠款141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顾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邵某申请执行,法院向顾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顾某仅还款5000元,且未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此后,顾某经营的车行收入24万余元,未将该笔款项用于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是用于其私人房屋翻修、归还其他债务,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案发后,被告人顾某归还邵某32066元。庭审中,顾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并认罪认罚。
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对法院生效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