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排涝治理是防汛救灾工作的重中之重,记者今天(10月9日)获悉,江苏将系统推进、全面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为加快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目前,江苏部分城市部分区域排涝能力仍有不足。下一步,江苏将按照“城市治涝标准10-20年一遇、管网设计标准3-5年一遇”规范要求,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风险隐患,制定本区域城镇防洪排涝专项治理方案,今年暴露出来的积涝点和风险点,要确保在明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治理。
同时,江苏还将着眼长远系统提升治理水平,县级以上城市要对照20年一遇的防洪排涝标准,优化调整城市空间规划、发展规划等,并加强与流域区域防洪规划的衔接,从源头防范积涝风险。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扩展城市及周边自然调蓄空间,因地制宜恢复因历史原因封盖、掩埋的城市水体,保证足够的调蓄容积和功能。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鹏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