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科技领域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科学技术进步法于30年前颁布施行,最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在淮安、泰州、无锡等地,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等方式多渠道、多方面了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强化前沿基础研究 为创新注入“源头活水”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之源。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从统筹推进基础研究、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加强基础研究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规定。
近年来,淮安通过推行 “揭榜挂帅”等组织方式,基础研究类项目数增长50%,设立自然科学研究联合专项,基础研究水平明显提升,2022年全市获得国家级自然基金项目29项;无锡加强基础前沿领域布局,主动承接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如总部位于无锡的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正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为牵引,开展深海深潜、深网、深探三个研究方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世界集成规模最大的船舶与海洋装备总体性能试验设施群;聚焦集成电路“卡脖子”问题,依托华进半导体创建国家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领域技术创新中心,以先进封装弥补先进制程的不足。
不过,基础研究难度大、花费高、周期长。执法检查中,一些地方提出,要尊重科技创新客观规律,体现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精神;将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增长机制、科技监测督查机制等纳入法律规范。一些代表提出,各级政府的资金和政策要更加聚焦于区域的优势领域,并引导企业加强自身投入。无锡市人大代表孙正良说:“应该看到,我们中国的研发投入从数字上来讲很可观的,主要是财政资金投入、企业自身的占比很小。但实际上我们基础研究长期滞后、应用研究长期无效空转,希望各个行业能聚焦一些产业,引导企业投入自己的资金。”
无锡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制定实施基础研究行动方案,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的投入力度,“引导多元化科技投入,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和资助力度,到2025年,全市基础研究经费占研发经费比重提升到5%以上。”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让企业大有可为
有关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设情况是此次执法检查的又一重点。
泰州在全省率先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育苗工程”,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建设一批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以市场机制为保障的创新联合体;落实企业创新激励政策,近3年为全市5500多家企业兑付积分奖补资金近14亿元,对头部企业研发费用、研发人员年薪等方面均给予奖励和补贴等;无锡近年来每年新招引和培育科技型企业8000家左右,按照企业不同阶段成长特点,建立创新型企业分层分类梯次培育机制,打造大中小企业梯次并进的创新矩阵,组建市级创新联合体50家左右,如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微纳园)作为国家级专业孵化器,集聚各类人才6600多人,已培育市级雏鹰、瞪羚、准独角兽企业15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29家。
与此同时,大家纷纷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需增强企业对人才等创新要素的吸引力,促进各类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省人大代表张玉成指出,目前在赋予企业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权等方面还不够:“特别是科技型的小微企业,实际上是有很多的研发人员,但是一般都没有职称,高级职称更是罕见,他们在科研方面的能力和成果以及贡献往往都不太被重视。要考虑怎样给科研人员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骏也表示,“多关心隐藏在民营企业中的高手”。他们十多年来围绕攻破X射线源的技术壁垒、实现精密X射线源的国产化而设立研发中心,引进多个基础学科人才团队,成就中国“工业X射线”第一股:“我们是以应用来倒逼研发,有这种紧迫性,也有十足的经验。呼吁政府能更多地关注民营企业当中从事基础研发的这些人、这些事情、这些项目,把给大专院校的资金,能给民营企业拨10%-20%。”
推动区域创新协同 激发“场效应”
“区域科技创新”是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增加的重点章节内容,《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同样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面向区域发展的科技创新与发展机制,构建各具特色和优势互补的区域协同创新体系。
无锡太湖湾科创带提出后,长三角“两市六区”签署合作协议,携手共建环太湖科创圈,太湖湾科创带从市域战略上升为长三角区域战略,引领全市科技新城快速崛起,2022年“一带多城”完成投资136亿元,投用科创载体达230万平方米;泰州正布局离岸创新中心建设,充分对接、用好先进地区创新资源,促进本土创新和离岸创新双向联动,与清华大学、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上海临港科技创业中心等15家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等。
不过,执法检查中也发现,“协同”创新有待进一步加强。江苏知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宏伟以自己所在的皮肤药物行业为例,提出江苏在“医”“药”“妆”专业领域均有较强的创新基础,分别包括位于南京的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中国药科大学和位于无锡的江南大学,但却没有能形成创新链:“是不是应该集合这个力量,在透皮研究的基础研究中,我们应该成为真正意义的领先者,而不是被别人‘卡脖子’。”
省人大代表张玉成提出,省条例特别增加了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的规定,但贯彻落实尚不到位:“研发测试用的很多高端精密仪器,仍然大多都是进口为主,很多单位可能为了某一个项目购买,项目完成之后闲置。希望能够需要破除一些体制机制上的制约和限制,能够让这些高端的科研仪器实现资源共享。”
针对目前科技创新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些地方和部门还提出,完善科技统计制度和对科技创新工作的评估机制、建立国产化高端精密仪器标准化评价体系、加快科技伦理立法等。
(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摄影/于同化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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