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被撞生气报警 交警赶到现场将其查获

2023年05月23日 19:55:31 | 作者:耿润方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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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1日21时45分许,徐州交警泉山大队接110警情,在杏山子大道与大彭路交叉口发生一起电动车相撞事故,报警人涉嫌酒驾。

  泉山大队事故中队及七中队民警抵达现场后发现,报警人张某正浑身酒气地依靠在路旁的护栏上。张某坚定地告诉民警,自己正常行驶,对方电动车逆行,虽然自己喝了酒,但是事故肯定是对方责任。然而民警却发现,张某驾驶的其实是摩托车,事故是由于张某驾驶摩托车借非机动车道行驶与对方驾驶电动车逆行相撞而起,事故双方都有责任。民警现场对张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65毫克,已涉嫌醉驾。

  民警在核实张某信息后又发现,张某上个月才因酒驾摩托车被泉山大队处理过,当时驾驶的就是现场这辆遭遇事故的摩托车,且目前张某驾驶证还在被暂扣期间,并不具备驾驶资格。民警当场对张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再次暂扣其摩托车,并将张某带往医院采集了血样送检;张某因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罚款200元,记6分的出处罚;若血检结果确认其构成醉驾,张某还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禁驾5年的处罚,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广电徐州中心站/耿润方 通讯员/肖海波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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