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镇江市社保中心获悉,为扎实开展“聚力项目攻坚 助力产业强市”社保惠企行动,方便企业单位为职工申办退休,确保职工到龄退休按时领取养老金,4月1日起,镇江市区各社保服务窗口开展退休职工档案提前预审工作。
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满足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由用人单位准备好职工档案资料,并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和窗口报送,人社部门审批核定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职工档案预审的对象为:在市区(含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距法定退休年龄前6个月内的企业职工;审核内容为退休职工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或起始参保缴费时间、退休或享受养老金时间、法定退休年龄、视同缴费年限等。镇江市社保中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科科长李霞介绍:“企业需提前准备好距法定退休年龄前6个月内的退休职工的个人档案、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等资料以后,通过电话向所属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预约,我们会全程进行指导并根据约定的时间上门或者是现场服务。如果企业未申请退休职工档案预审的,那也没关系,仍然按照原渠道办理退休手续。”
记者了解到,退休职工档案预审工作是“聚力项目攻坚 助力产业强市”社保惠企行动的一项重点内容,前期人社部门通过“局长走流程”调研,听取企业意见和需求,研究提出解决措施,以解决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档案审核”中的“梗阻”问题。镇江市社保中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科科长李霞介绍:“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有企业和职工反映,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才发现,档案资料不全,影响了系统缴费,不能按时核定待遇。我们推出这项服务主要是为了方便职工申报退休手续,减轻企业一些事务性的负担。”
(《零距离》记者/胡艳 镇江台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