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租客带电瓶入户充电引发火情被处罚

2023年03月17日 12:30:16 | 作者:姜杨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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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常熟大队119指挥中心报警称,位于苏州常熟市莫城街道塘西浜北23号发生火灾,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服装城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与湖泾小型消防救援站同时出动。

  消防员到场后发现,现场为五层砖混结构居民楼3楼起火,并伴有大量浓烟。据知情人说,房东和邻居正在3楼灭火,消防员立即成立搜救组、灭火组、警戒组。

  搜救组到达起火楼层后,发现3名人员正在利用室内消防水枪和灭火器进行扑救,搜救组立即将人员疏散到楼下;灭火组铺设水带延伸至起火楼层进行灭火;警戒组负责火灾现场警戒工作。

  经现场查看,发现起火部位位于303室,燃烧物质为杂物等,过火面积为20平方左右,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现场无人员受伤。经过约5分钟的处置,现场火势得到控制。

  因房间墙体内不断有烟雾冒出,消防员对起火房间内装修板进行全部拆除,防止墙体内存在阴燃现象。经询问当事人与现场火调得知,起火原因是电瓶车的电池室内充电引起的。

  据事后了解得知,三楼着火房间是外租的,租户是一名男子,刚刚住进来一个月,已经缴纳了房租,但尚未与房东签约。事发当天,男子在中午十一点左右,将电瓶带上三楼房间充电后离开,晚上七点四十左右回来,休息了一会儿,大约晚八点零五分再次出门,期间,电瓶持续充电状态,在男子再次出门后不久,该电瓶起火引燃了房间。

  常熟市公安局于3月10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姜杨 通讯员/杨雨晗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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