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破裂小孩归谁?向来都是父母双方为争夺抚养权绞尽脑汁,今天(9月21日),扬州江都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父母竟然都拒绝抚养孩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告小花与被告小伟因打工相识后2009年发展成恋人关系,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2010年两人登记结婚。婚初,两人感情较为稳定,2011年生育了男孩小小伟,但好景不长,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开始因为各种家庭琐事争吵,矛盾加剧。
原告小花曾先后于2019年、2020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小伟离婚,经审理均被判决不予离婚。今年3月,小花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要求与小伟离婚。
小花认为小小伟一直随被告及被告父母生活,请求判令小小伟由被告小伟抚养。调解过程中,被告小伟同意离婚,但认为自己为了生计,四处打工,居无定所,对孩子的成长及教育不具有利条件,要求小小伟由原告小花抚养。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均坚持不愿意抚养小小伟。
扬州江都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虽然原告要求离婚,被告也表示同意离婚,但原、被告均不愿意直接抚养婚生子,其态度表明原、被告既不愿意为婚生子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又不愿意承担离婚后直接抚养婚生子的义务,其行为既违反法律规定,又有悖于人伦常理,同时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
如准许原、被告离婚,势必助长原、被告消极对待其对婚生子的抚养教育义务,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现原、被告婚生子尚年幼,正需要父母双方的关爱和照顾。本院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出发,希望原、被告双方能加强沟通,改善夫妻关系,同时在婚生子的教育抚养方面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使婚生子体验到家庭的温暖,健康成长。因此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