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月25日),太湖生态岛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首个替代性修复项目落地,为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提供解决样本。
在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的居山湾碳汇林片区,117棵水杉幼苗已临水而立。种植这些水杉的是位于吴中区胥口镇的宏盛商品混凝土公司。此前,这家企业曾因污染空气环境和周边水环境被立案处罚。
经执法部门调查和专家组鉴定评估,确认宏盛商品混凝土公司要以不低于55901.5元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以往缴纳罚金不同,企业在被行政处罚的同时,还在太湖生态岛以种树的方式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这也是苏州市太湖生态岛首个替代性修复项目。
这样的案例,得益于苏州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上的探索。日前,由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检察院、苏州市吴中区政府联合出台的《苏州市太湖生态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发布。
方案明确,在太湖生态岛规划范围内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基地建设的最大亮点就是因地制宜,推进替代修复模式,对苏州市域内客观上无法原位修复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引导赔偿义务人结合太湖生态岛实际,灵活采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及“劳务代偿”等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
截至目前,苏州市已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50多件,苏州将以建设此次示范基地为契机,督促赔偿义务人履行修复责任,不断提升群众环境获得感。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李明洋 苏州台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