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婚前财产协议逃避执行 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2年05月18日 16:46:29 | 作者:刘舒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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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为了逃避执行,伪造婚前财产协议,会面临什么处罚呢?今天(5月18日),记者从江苏省高院执行裁判庭了解到这么一起案件。

  70岁的行人张某被刘某驾驶的机动车撞伤,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经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应在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张某31万余元。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刘某名下一套房产,刘某不仅没有积极履行欠付义务,还在法院即将拍卖案涉房产时打起了歪主意。执行法官收到以刘某妻子胡某名义提出的执行异议申请,并附有一份婚前财产份额约定书,载明:胡某占案涉房屋99%份额,刘某占1%份额。突如其来的案外人异议导致法院依法中止了对案涉房产的执行。遗憾的是,不久张某因病去世。

  后来,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伪造婚前财产协议,捏造事实,冒用妻子胡某的名义提出案外人异议,企图抗拒、规避执行。妻子胡某明确表示其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并不知晓,其中的署名也不是本人签字。法院遂裁定继续执行案涉房产,并将刘某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慑于强大压力,刘某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到案后履行全部执行款,但是刘某通过伪造证据提起案外人异议从而抗拒、规避执行,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社会影响恶劣。法院最终判决: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作为一种重要的价值规范,诚信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需要你、我、他的共同努力,任何试图利用不法手段规避、抗拒执行,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制裁。人民法院在执行裁判工作中也将持续加强对规避、抗拒执行的防范和惩治,以进一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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