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案件立案没到一个月,没想到在疫情期间也能化解我们的纠纷!”昨天,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民二庭的法官接到了原被告双方的感谢电话。
原来,这是一起广告合同纠纷。2021年9月,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了《广告屏幕定向投放合作合同》,约定乙公司于11月前支付全部的定向投放广告费共900余万元。截至10月底,乙公司共支付600余万,仍有200余万元广告费未支付,经催告无效后,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尚未支付的广告费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30余万元。突如其来的疫情,让线下诉讼服务按下了“暂停键”,秦淮法院将审判执行全部转为线上。在常态化参与下沉一线的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承办法官褚爱芳仔细梳理双方提供的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为线上庭审做着准备。
“公司的广告业务因为疫情影响受到很大冲击,对方欠下的这笔广告费对我们来说是救急用的,要不然员工工资的发放也存在困难,怎么办?”电话沟通中,甲公司负责人的语气中满是焦急。
疫情之下,部分中小企业的业务受到影响,生存压力倍增,每一个企业背后,都是大量员工的生计,尽快解决纠纷,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无异于是对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最好诠释。秉持着帮助企业继续存续发展,尽快复工复产的思路,褚爱芳法官第一时间安排了在线庭审。随着庭审过程的开展,被告对于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并不否认,褚爱芳法官发现了双方真正争议的地方,在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原被告双方在法庭辩论环节唇枪舌剑,互不相让,难以达成一致结论,考虑到如果案件依法判决,当事人可能会不认可判决结果,提出上诉,案件的审理周期会延长,不利于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无形中增加了双方的诉累和解纷成本,褚爱芳法官劝说道:“这个合同标的额虽然比较大,争议的地方其实在于违约金计算标准。现在正值特殊时期,我们相信原被告双方都希望尽快解决纠纷,如果双方能够各退一步,达成调解,我们可以尽快制作调解书,让纠纷尽快化解,这样也能减少你们的诉讼成本。在庭审中,我了解到你们两方其实是很久的合作伙伴了,也希望你们互相体谅,共克时艰,期待后续继续合作与发展”。
褚爱芳法官的一番话,说动了原本争执中的两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进行了调整,当庭达成调解意向。一起标的额较大的合同纠纷,在法官的用心用情调解下,不到一个月即成功结案,圆满化解。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高远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