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24日),记者从扬州警方获悉,近日,扬州高邮警方先后查处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案件11起,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3月23日上午,高邮市送桥镇天山社区外来返扬人员袁某某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未严格执行“3+4+7”的疫情防控规定,擅自外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市公安局送桥派出所依法对袁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3月23日上午,高邮市车逻镇太丰村金某某从中高风险地区回邮,未严格执行“3+4+7”的疫情防控规定,擅自外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市公安局车逻派出所依法对金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3月23日上午,高邮市卸甲镇潘阳村某棋牌在疫情期间仍开门营业,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市公安局卸甲派出对该棋牌室依法查处并对经营者郁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3月22日晚上,高邮市汤庄镇沙堰集镇某美容养生馆经营者俞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依然为他人打牌提供服务,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市公安局汤庄派出所对该养生馆依法查处并对经营者翁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蒋婕)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