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字号不应小于小4号字、保障未成年人受监护权益、加强紧缺专业医师培养……3月起,这些新规施行,将影响你我的生活,一起来看。
教材字号不应小于小4号字
从今天开始,无论是中小学、幼儿园还是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教科书、教辅材料、考试试卷、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还是教室灯具、教学多媒体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都必须符合近视防控的要求才行。其中,学生教科书最小用字不得小于“小5号字”;而教学多媒体则不应出现可察觉的闪烁,并符合蓝光防护要求。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于今天起正式实施。
新标准将与近视防控相关的教科书、教辅材料、学习用杂志、课业簿册、考试试卷、学习用报纸、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以及普通教室照明灯具、读写作业台灯和教学多媒体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都纳入了管理。
按照新标准,不同年级学生使用的教科书,对字号的大小和字体均有不同的要求。
小学一、二年级用字应不小于3号字,汉字以楷体为主。
小学三、四年级用字应不小于4号字,汉字以楷体和宋体为主,由楷体逐渐过渡到宋体。
五至九年级和高中用字应不小于小4号字,汉字以宋体为主。
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字号应不小于3号字,楷体为主。
对于教科书中的目录、注释等辅文用字,可参照正文用字适当减小。
小学阶段最小用字应不小于5号字,初中和高中阶段最小用字应不小于小5号字。
新标准对教科书中,文字每行之间的行距也进行了规定。小学一、二年级行空应不小于5毫米;小学三、四年级行空应不小于4毫米;其他各年级行空应不小于3毫米。
保障未成年人受监护权益
同样于今天起施行的还有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解释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与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订立协议,约定免除具有监护能力的父母的监护职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依据相关规定指定监护人时,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具体参考“与被监护人生活、情感联系的密切程度”等因素。
加强紧缺专业医师培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3月1日起施行,已施行20余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同时废止。医师法明确国家制定医师培养规划,加强全科、儿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沈一秀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