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记者从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在“一次有效执行”实现“简案快执”的基础上,以“繁案精执”为突破口,制定了《“全速执”工作机制实施意见》,集中全局85%的执行力量,定向攻坚“一次有效执行”之外的,执行标的在15万元以上的案件、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通过深化执行案件的“繁简分流”,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整体效能。

据介绍,“全速执”工作由5名员额法官成立5个团队负责办理,每个团队由员额法官+执行助理+辅警+书记员4人组成。“全速执”工作机制的“全”是指全部案件、全部事务、全部联动。全部案件是指除“一次有效执行”案件范围以外的所有案件;全部事务是指在854模式下由指挥中心和事务中心完成所有事务性工作;全部联动是指所有联动单位均按联动机制要求办理执行事务。“速”是指节点提速、服务提速、联动提速。节点提速是指缩短执行37个节点办理周期; 服务提速是指沟通零距离,监督无死角,信息同步公开;联动提速是指联动单位在第一时间办理联动事务。
为了让全速执机制落到实处,徐州泉山法院制定了《执行实施案件流程规范》,对37个流程节点进行标准化运作和精细化管理,案件自立案后即进入立体多维式执行阶段,考核每个案件节点的用时、进度,不允许放置具备处置条件的财产不处置,而去进行执行和解。在规定审限内,穷尽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债权等能执尽执,以最快速度最大限度实现申请人权益。经评估处置财产变现仍达不到执行标的的,我们会对不足部分同时采取其他执行措施,包括落实其他财产线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和解等。被执行人隐匿不到案的、查封车辆未能控制的,要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委托公安机关协助拘留、扣押车辆。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构成拒执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全速执机制通过精准攻坚、精确发力、精细管理,推动执行案件提速增效,执行工作四项核心指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全省第一;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全省第一;执行案件执结率91.71%,全市第一。结案平均用时63.72天,全市第一;案拍比5.58%,全市第一。
今天上午的发布会现场,徐州泉山法院还公布了三起“全速执”工作机制典型案例。
【案例一】吴某等27人申请执行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件
2020年在疫情最严重期间,吴某等27名员工因公司效益不好没有领到工资。吴某等27名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协议生效后,该公司却以经营不好为由一直未予履行,员工们向法院申请执行。
“全速执”团队受理该案后,本着司法为民的执行理念,按照37个流程节点迅速开展工作,穷尽执行措施,查询并扣划了该公司的银行存款,并对该公司进行了说服和教育,让其由抗拒执行转变为配合执行。同时,“全速执”团队积极拓展执行渠道,掌握了其在另一家公司有一笔保证金,最快速度扣划该笔保证金,并向职工集中发放案款。
该案涉及疫情期间的员工工资,是一起涉民生执行案件,“全速执”团队在执行中利用银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为主,其他查询为补充的执行措施,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措施控制财产,全力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广大职工体现到泉山法院执行的速度、力度和温度。
【案例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某追偿权纠纷一案
2020年5月, 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替王某垫付银行贷款诉至法院,经调解王某承诺于2020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垫付的贷款本息共计552221.32元。到期后王某未履行, 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于2021年1月4日立案执行,1月8日,承办人调取了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房产信息及查封抵押信息,得知该房产本案在保全阶段系第二查封,邳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为首查封,承办人立即通过关联案件及被执行人代理人提供的线索及联系方式,找到首封案件的具体承办人;1月18日,向首封法院去函要求处置权;3月3日邳州市人民法院回函同意由本院处置该房产;3月4日,承办人对房产进行采价,评估价为1385250元;3月16日上网拍卖,第一次起拍价格为969675元;4月18日顺利成交,成交价格为1257675元;4月19日,竞买人交付完全部房款;4月21日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4月25日,竞买人办理完过户手续,案件执行完毕。
该案的成功执结是“全速执”机制节点紧密、多方联动的最佳体现。“全速执”团队及时掌握了该案房产处置情况,第一时间启动联动事务办理程序,与邳州市人民法院积极沟通、紧密对接,做到信息共享、沟通高效、衔接无缝,实现了节点提速、服务提速、联动提速。
【案例三】徐州某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徐州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2021年5月,徐州某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徐州某置业公司拖欠工程款未付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于2021年8月4日作出了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徐州某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徐州某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172795.9元。履行期限届满后,徐州某置业有限公司未履行,徐州某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件于2021年9月27日立案,法院“全速执”团队受理案件后,及时启动总对总查控,查询被执行人名下在多家有银行有存款,为防止被执行人的财产转移,采取总队总、点对点等多种手段,及时将案款扣划到位,并于2021年9月30日将全部案款发放徐州某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该案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全速执”团队在该案执行中用足手段、多措并举,体现了力度大、速度快的执行特点,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仅用三天时间全部执行到位,使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有力支持了辖区内企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晓靓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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