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下发通知,要求做好退役军人参加船员适任培训和考试,其中涉及到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退役军人。
《通知》明确,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退役军人,可参加海船无限航区三副、三管轮及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
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退役军人可参加海船沿海航区三副、三管轮及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以及内河一类三副、三管轮岗位适任培训。

在培训和考试方面,《通知》明确,参加三副、三管轮及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的初高中毕业的退役军人应先完成不少于6个月的数学、物理、力学、英语等基础知识学习;按照相应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完成不少于12个月的岗位适任培训。根据船员培训管理规则规定取得培训证明后,可参加相应的适任考试。
持有三副、三管轮或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证明的退役军人,可免于培训直接申请相应的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适任考试。
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及其实施办法规定开展退役军人船员适任培训工作,科学制定培训课程,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积极稳妥开展退役军人参加船员培训考试工作,建立健全专门工作制度,按照“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校企合作等方式,配置和调动优质资源,有力保障退役军人船上见习和顺利就业。
鼓励退役军人加入海员队伍,并不是新鲜事。早在2020年8月1日,交通运输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就共同实施“浪花计划”,面向退役军人招生,为退役军人取得船员职业资格和就业安置提供平台。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也积极落实政策,通过“校企合作”“培训开班”等形式,推动退役军人,掌握海员职业技能。
教育培训方向主要涵盖船舶驾驶、轮机工程、电子电气、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邮轮乘务等专业或项目。培训完成后,就业的大门向退役军人敞开。
第一批参与“浪花计划”的船员培训机构共14家,其中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交通科技学校、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入选第一批船员培训机构。培训周期通常3-4个月。
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浪花计划”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培训前与船员培训机构、合作航运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取得海员职业资格后即可优先推荐就业,推动实现“招生即招工”。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敏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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