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款的及时清理,对于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具有重要作用。今天(11月18日),全国法院开展执行案款发放日活动,江苏全省共设立执行款发放现场96个,拟发放执行案款6.2亿元,涉及案件总数2536件,领款当事人2671人。

其中,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集中发放案款4773万元,涉及案件70件,线上发放4318.6万元,到场领款当事人26人,涉及金额454.4万元,案件类型涵盖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合同纠纷等多类型。

例如在一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南京某公司向于某借款共计550余万元,后该公司经营困难无资金可供还款,于某遂以法院生效判决为依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确无可供执行财产,但因其承包多项工程,第三方拖欠其多笔工程款未支付。经法官与第三方多次协商沟通、并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先后执行到第三方债权400万元与41万元。
拿到案款后,申请执行人于某十分激动:“目前我拿到了450万元左右,从执行开始到现在也只有两个多月的时间,还是很满意的,心情也很激动,感谢秦淮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为我排难解忧,使我的执行案件真正落到实处。”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彭迪帆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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