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长江休养生息,长江实施了“禁渔令”。经过一年多的禁渔工作和禁渔宣传, 传统捕捞行为已经消失,但是一些“花样垂钓”“变相捕捞”“无杆垂钓”的行为却在逐渐滋生,这些行为同样是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将面临严厉打击。
近日,南京雨花台区农业农村局联合梅山海事处进行了长江禁渔联合巡查,发现并查处了一起长江垂钓案件。当事人在长航集运0331船上进行无杆垂钓,违法垂钓地点位于长江梅山码头开放水域,该水域属于禁渔区,由于发现及时未有渔获物。该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了《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长江干流江苏段在禁渔期内禁止垂钓。
“我们在船上发现,没有鱼竿只有绳子,在水里面钓鱼,海事部门进行了取证,到我们这边接受处罚。我们对禁用渔具进行了暂扣,按照相关法律进行行政处罚。”南京雨花台区渔政执法人员杨斌说。
此外,在此次巡查中还发现一些船只携带地笼之类的禁用渔具,根据《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禁止携带炸鱼、毒鱼、电鱼等装置、器具和禁用渔具,以及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入禁渔区。
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禁用渔具8条地笼进行暂扣,下一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表示,在近期的执法过程中,由于长江生态转好,江边鱼群增多,现在出现了无杆、树枝、抄兜、弹弓捕钓甚至是徒手捕捞,这些行为同样将被重点打击。
“把这个器具绑在了手上,用弹弓把箭头射到鱼身上,然后像钓鱼一样把鱼线摇回。还会把这个藏在里面,穿长袖的衣服,在外面看不到,用的时候再亮出来。我们发现有嫌疑人在岸边走动的时候就要注意了。”南京雨花台区渔政执法人员杨斌说。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长江禁渔是法律红线,不要存有侥幸心理,不要认为不用鱼竿、渔网就不属于捕捞。
下一步雨花台区农业局将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开展针对“花样垂钓”“变相捕捞”的相关整治行动,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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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