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型广告牌未批先建 法院依法敦促其自行拆除

2021年09月10日 18:08:06 | 作者:冯珂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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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记者获悉,常州一家广告公司未经市容主管部门许可,将长达几十米、两层楼高、重达20多吨的巨型广告牌,擅自“扎”在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一幢大厦楼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期间,武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其限期拆除,但是对方并不履行。根据执法部门的申请,武进区人民法院依法敦促这家广告公司自行拆除。今天起,广告公司已经着手拆除。

  这处巨型广告牌位于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的中源大厦楼顶,是前几年常州市某广告有限公司设置的,但是一直没有取得广告发布权。这些年,这家广告公司将广告牌交由中源大厦管理。

  常州市武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定这家广告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前未经市容主管部门许可,在中源大厦楼顶上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长达45米、高6米。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根据有关法规,在2018年1月11日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广告公司限期自行拆除户外广告。因对方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经过催告后仍然未履行。于是,2018年12月21日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立即拆除。当年,武进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被执行人立即拆除户外广告。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戴超说:“在我们做出行政裁定书之后,因为被执行人仍未限期拆除,我们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就向武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们立案后,由执行局进行实施。”

  本案在2019年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单位已处于停业状态,也联系不到相关负责人,因此广告牌一直未拆除。最近,武进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将被执行人实际控制人传唤到庭,并责令其立即拆除广告牌。

  考虑到广告牌在高空且面积重量大,拆除存在很大难度。在由被执行人负责拆除工作的同时,武进法院与区公安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湖塘镇政府等多部门联动,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在拆除前,对现场的商户做好告知工作,并设置安全通道,在不影响商户正常经营的同时,保障过往行人的安全,同时联系消防、医院,对拆除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积极预防、有效应对。今天起,工人对广告牌进行切割、拆解,100吨位的吊机对拆解的钢架等吊下来。整个拆除工作预计在9月11日前完成,目前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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